关于2021年市区职业介绍推荐残疾人就业中介补贴申报的通知
根据《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连残发〔2019〕4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市区职业介绍推荐残疾人就业中介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连云港市区域内经当地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社部门职业中介许可证,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
二、补贴标准
对推荐残疾人成功就业且稳岗在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职业介绍机构一次性中介补贴。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向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连云港市市区职业介绍推荐残疾人就业中介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连云港市市区职业介绍推荐残疾人就业花名册》(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被推荐就业的残疾人《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推荐就业的残疾人在职在岗时间在6个月及以上(不得存在挂靠行为)的社保凭证证明;
5. 残疾人每月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
6. 职业介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服务其他相关材料,提供《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附件3)。
(二)审核。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残疾人实名制新增就业认定条件,并录入就业系统的经审核确认后填报《连云港市市区职业推荐残疾人就业中介补贴汇总表》(附件4)报市残联审批。
(三)拨付。经市残联审批后,一次性将中介补贴资金拨入申领人账户。
四、有关事项
(一)职业介绍机构和残疾人就业认定条件,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程序和要求办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申请人员弄虚作假的,撤销对其补贴申请,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请补贴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表格下载地址: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s://www.lygcanlian.gov.cn/channels/7.html)下载。
(四)各县(含赣榆区)职业介绍推荐残疾人就业中介补贴申报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联系人:范竞文 电话:85850172)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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