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43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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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品乐家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嘉善洪馨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片糕(冷加工)(熟粉类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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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农贸市场(黄国建)销售的鲫鱼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四、徐州市铜山区柳新供销合作社销售的标称河南李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剥黄金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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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州金坛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坛金沙店销售的标称苏州香雪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蜂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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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连云港市灌云周再兵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维恩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恩五谷滋养餐(红豆黑麦) | |
九、泰州泰兴市特易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老作坊酿酒厂生产的银之尊中国蓝酒 | |
十、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灌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佳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京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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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同庆楼太湖餐饮无锡有限公司惠山万达广场店销售的凉拌海蜇头 |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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