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检出13批次不合格食品 梭子蟹、韭菜等食用农产品占七成

2021-12-23 15:58:56

12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食品抽检情况,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1225批次样品中,有1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七成是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为食用农产品,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七成。其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分别为: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文泽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无锡市无锡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奥林花园店销售的梭子蟹、徐州市云龙区林哥海鲜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徐州市鼓楼区苏北农贸市场内李春芳销售的虾蛄均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涟水县涟城镇东城商贸市场杨远建销售的韭菜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铅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铅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南京市雨花台区汪云蔬菜销售部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锡市新区新安兴国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和润超市销售的海南韭菜检出毒死蜱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水胺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另外,苏州市常熟市虞山镇照英禽蛋经营部销售的洋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为餐饮食品,分别为:徐州市泉山区粥之思惠餐饮店使用的餐盘(自消毒)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沭阳县沭城眼大肚皮小餐厅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的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消费者如果使用大肠杆菌群超标的餐饮具,有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肠胃感染等症状。餐具中检出大肠杆菌群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起到膨松剂、稳定剂作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分别为:常州市武进区横林横华怡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常州金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州白酒;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雄桉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金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州白酒。


  针对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编辑丨张艳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食安港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