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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区婴幼儿配方乳粉规范经营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2022-01-05 15:45:57

为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通知》(连市监特食〔2021〕62号)的要求,12月21日-30日,由市局特殊食品处牵头,各县区局交叉互查,对各县区婴配规范经营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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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评价采取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抽查各县区50%的申报经营主体的方式进行,重点查看各县区推进婴配经营单位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申报经营主体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化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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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核查覆盖各县区28家经营主体,其中商超10家,母婴店18家。通过此次核查情况看,各县区均能按照省、市局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按照职责要求开展了提升婴配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申报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也存在个别地区经营主体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专区专柜销售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等问题。




针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局特食处督促县区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推动有关申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对于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齐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的情形,依法予以查处,用好用足法律法规手段。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强化宣传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编辑丨张艳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食安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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