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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2-03-01 15:38:18

关于对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现对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涂红祥等7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3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艳

电话:(0518)85687783。


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先进集体(5个)

1.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3.连云港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4.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分局

5.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东分局

先进个人(7名)

1.涂红祥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常 亮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3.顾绍军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4.王 波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协调科科员

5.常 彦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6.方宏兵 连云港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检验科科长

7.于 红  连云港海州区新海街道食安办主任



编辑丨张艳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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