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卖“拍黄瓜”被罚款,提醒:凉菜不能随意卖,需办理冷食类许可
炎炎夏日,凉拌菜成了餐桌上的宠儿,凉拌黄瓜、凉拌木耳、凉拌牛肉……让人胃口大开,许多商家也瞄准商机,推出凉菜,但是,凉菜可不是想卖就能卖的。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事件引起关注。7月31日,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阅读量上亿。
“拍黄瓜”为何会被处罚5000元?
餐饮店要想制作凉菜销售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日常购买凉菜需要注意什么呢?
据新安晚报报道,7月下旬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售卖凉拌黄瓜被处罚的事例在当地不只这一起,去年10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也下发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凉菜有:“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但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并无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属超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不只在安徽,今年以来,山东也有多家餐饮店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经营凉菜被处罚。据山东肥城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今年1月,肥城市非撸不可烧烤店、肥城市伟顺辣子鸡店均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在网络平台经营凉菜,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7月,苏州市姑苏区一餐饮店,通过店内堂食及外卖渠道销售凉菜,却未取得冷食类制售的许可,店内环境也未达到冷食制作的要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责令其停止销售所有凉菜,给予警告,并开出2000元的罚单。据悉,近日,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苏锦分局查处了数十家违规经营的凉菜外卖店。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生食类、裱花蛋糕、部分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间内进行。那么,饭店里若制售凉菜,需要办什么证件?
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而冷食类许可的要求,需要不低于5 平米的独立空间,具备二次更衣的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备和独立 的空调等。
据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介绍, “很多规模较小 的餐饮店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在经营项目内增加冷食类食 品制售。若一开始餐饮企业没有增加该项目,可以在制售凉菜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原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就在哪提交变更申请。”戴芙蓉表 示,食品经营许可是分级管理的,如3000 平方米以上的特大型餐饮、高校食 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在市级监管部门办证,餐饮服务者可 以去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去申请变更。除了这4 大类以外的餐饮服务者可 以在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
事实上,戴芙蓉也表示,在日常餐饮安全监管中,他们也会遇到很多规模较 小餐饮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制作凉菜的情况, “面对这样 的情况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柔性处理原则,比如首次发现在店内无许可 销售黄瓜凉菜,我们会警告并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处于5000 元左右的罚款。”
不过,戴芙蓉也强调,若是餐饮店在无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 凉菜则不适用于柔性处理原则。因为外卖销售凉菜在运输过程中风险更大,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需给予当事人相应罚款处罚。
凉菜是冷加工,属于冷食类食品,食用前不再加热,加工过程中稍不注意或贮存不当,极易被细菌污染,食用后会引发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因此,冷食类食品一直被列为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在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和操作上要求更加严格,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污染。
当前,正值炎热的夏季,凉爽可口的凉菜成了很多人的消夏美食,那么,消费者在选购凉拌菜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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