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换马甲”涨价 警惕“绿色食品”标志信誉危机
近期,全国首例未经授权私自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牟利案被上海公安侦破。原本每斤30元的草莓,经过不法商贩贴附“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后,竟摇身一变成了每斤50元的“优质”草莓,此类名不副实的“漂绿”农产品,危害不小。
出于对健康的追求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近年来,人们的绿色食品消费需求呈上升趋势,绿色食品生产不能因此“任性而为”。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有着包括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即便获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也仅有3年有效期,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正是有了这样严格的标准体系,才让“绿色食品”标志深受消费者信任、含金量十足。
最能体现绿色食品高品质的,是其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目前,我国绿色食品推行“两端监测、过程控制、质量认证、标识管理”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重点监控4个环节:产地环境监控,由环境监测机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对产品及原料产地环境实施监测和评价;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农户和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检测,由产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实施检测;包装标识规范,要求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绿色食品满足食品质量安全更高层次的需求,其生产过程又有巨大投入,因而便具有一个明显特点:售价较高。而高售价意味着高利润,这也容易让一些人动起歪脑筋:用普通农产品及相关食品假冒绿色食品。为了规范绿色食品市场,我国探索推行了“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制度。1992年,“绿色食品”被正式核准注册为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成为对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证明标志。根据相关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经相关部门检测审核并取得授权后,可在其生产的农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
实践表明,“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制度对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绿色食品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该市场一直存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使用不规范、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等乱象。普通农产品贴上非法印制的“绿色食品”标签后以高价销售,这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不仅让购买此类产品的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让其承受由此带来的健康安全风险。而且,假冒“绿色食品”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还会对真正的绿色食品造成冲击,影响整个行业和市场发展。
不法商贩一方面觊觎绿色食品的广阔需求,另一方面又想规避其较高的生产成本,因而偷贴标志以牟取私利。从法律层面讲,其行为已涉嫌欺诈,不只是侵害消费者经济利益,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会让“绿色食品”标志市场陷入信誉危机,为绿色食品市场的长远发展留下隐患。
无论是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还是从维护市场秩序角度,相关部门都应当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行为。市场上假冒“绿色食品”打而不绝,表明相关管理还存在不足。因此,必须完善绿色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将绿色食品概念及推动绿色食品发展等内容写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条;结合新时期绿色食品的发展定位,完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同时,强化对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标志许可过程的监管,着力提高标志许可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明确绿色食品标准定位、体系框架及制定的原则和程序。
此外,要努力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面对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市场欺诈行为,个体消费者在信息获取等方面,一般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在警方的调查中就发现,违法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犯罪嫌疑人还存在私自套用其他获证企业的企业信息码等情况,迷惑性非常强,一般消费者很难发现其中猫腻。“巧妙”的造假手法,昂贵的检测费用,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进行维权,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大多数情况只能自认倒霉。长此以往,只会助长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对此,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多留一个心眼、养成查询验证的习惯;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畅通投诉渠道、建立举报平台、增设举报奖励等,优化维权环境,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来源:安顺日报、中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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