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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开通惠残助残政策专栏
本篇,小编为您介绍社会保险类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
“连残保”参保补助
残疾朋友们怎么享受?需要什么条件?
快来一起看看吧!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9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市和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及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各县区医保局申请。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75号)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建档立卡、低保和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残疾人。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窗口申请。
三、“连残保”参保补助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残疾人专属团体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残发〔2022〕31号)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0-80岁持证残疾人;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残联定点机构康复的未持证残疾儿童。 “连残保”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涵盖意外身故责任、意外残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40种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如发生理赔事故,可第一时间致电紫金保险全国统一客户电话95312或联系紫金财产保险连云港市区各门店进行理赔咨询。
来源: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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