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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法治内蕴清晰的“民生逻辑”

2019-11-01 10:56:49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清晰地勾勒出以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民生逻辑”和“人民至上”的执政情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不断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改革,开创治国理政的新境界。 “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百姓关心期盼什么,党中央就重视关注什么,改革就抓紧推进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问题始终贯穿于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扶贫攻坚、稳住就业基本盘、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等宏观政策,还是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养老服务、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等“民生小事”,一项项既有针对性、又有含金量的改革,让全社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民生逻辑”的改革发展,不断雄辩地证明了,“中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这深刻阐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以及法治和民生的密切关系。民生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教育等诸多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提升,民生法治建设也持续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从为疫苗管理进行专门立法,到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再到制定慈善法、中医药法、反家庭暴力法,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法工作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从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到宣示“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红利不断惠及人民。 

治理当代中国被国际观察家称为“世界上最艰难的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这些都必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必将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同时,汇聚中国人民奋进追梦征程的磅礴力量。(连小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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