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统一大市场 增强国内大循环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提出了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理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势在必行、时不我待。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和整体市场优势,可以通过自身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以及自身国内市场的体量,来抗击外部一些冲击和风险。这在当前的时点下,发挥这样重要的作用尤为重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种减负纾困方式,是畅通供需循环、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当前应对外部不确定性风险的背景下,这一系列举措有利于稳住微观市场主体信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打通堵点、疏通关键。我国市场还存在制度规则不统一、地方分割、市场的小封闭、小循环这样的情况。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它实际上是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一招。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完善制度、久久为功。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要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久久为功。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十四五”期间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稳航向,稳步前行,坚定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王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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