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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全链条保护未成年人

2022-05-09 11:14:24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对网络直播行业予以规范,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回应了家长期待和社会关切。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全方位”履责,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等,都是题中之义。


“多部门”共管,从严处置越界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督导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制度要求。督促经纪机构依法开展网络直播组织、制作、营销等活动。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家校社”协力,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络主播提升合规意识和综合素质,积极生产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优秀文化内容。学校要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夯实各方责任,多方面参与,全链条作为,强力规范整治网络直播打赏,遏制不良倾向和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就在不远的前方。(何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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