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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保障网” 守护“夕阳红”

2022-11-07 11:19:06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据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养老金的推出,是落实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利民生的举措。着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应对老龄化社会、践行为民初心的务实举措,为广大老龄群体安享幸福晚年提供更多元、更坚实的保障。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经过不懈努力,建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仅养老保险就增加2.5亿人。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民生福祉蒸蒸日上,老龄群体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置于突出位置,实施政策、采取措施、开展行动都要把是否有利于民生福祉放在第一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实背景之下,稳经济、稳增长、稳预期任务艰巨,在千方百计化解“三重压力”、全力以赴实现稳中求进目标的同时做好民生保障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正式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充分彰显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发展思想。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已超过10亿人,积累基金6万多亿元,参加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职工7200多万人,积累基金近4.5万亿元。在缴费环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个人养老金制度凸显为民、利民、惠民宗旨,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紧扣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织密“保障网”、守护“夕阳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事业,让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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