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在心在行,安全相伴幸福长久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积极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没有交通文明就没有交通安全,没有交通安全就没有生命安全、生活幸福。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2011年,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经过持续不懈地努力,近年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烟花绚烂,但也烟花易冷。交通安全不是可以时紧时松的事,必须时时处处提醒,常抓不懈交通文明建设,持之以恒、热度不减倡导交通文明的社会氛围。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2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5.1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75亿人。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浪潮迭起,交通工具层出不穷,在人们的出行越来越便利的同时,交通安全隐患也相伴生。这种情况下,交通畅通程度固然取决于交通设施等硬件、交通治理体系与能力等软件,而全社会交通文明的整体水准在其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文明交通不仅仅是个体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责任。而这种社会责任的高质量建构,需要全社会每一个个体不仅增强交通文明意识,更在日常出行全领域、全过程践行交通文明。数据显示,由于人的主观故意和过失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95%,其中以机动车驾驶员责任事故占63%左右;非机动车人责任事故占13%左右;行人过失责任事故占11%左右。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遵章守法都是生命安全、通行顺畅的保障。当然,交通工具、设备、设施生产者以及相关管理者、执法者也需要把安全顶在头一层,把责任摆在第一位。
文明交通在心在行,让安全时刻伴随,才能收获幸福长久。交通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推动文明交通落实,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今年交通安全日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将组织一系列有侧重、有深度,合民心、顺民意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正在于引导公众了解并熟知交通法规,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和不文明通行的潜在危害,从而更好汇聚起文明交通的共识共举。当然,倡导文明交通不仅在于交通安全日,需要久久为功培育,让文明交通铭刻于心并成为习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出行在路上,时刻需文明。让交通安全深入人心、交通文明牢记于心,人人都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我们将收获长长久久更通畅的交通、更和谐的社会、更幸福的生活。(谢云)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