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增动力,中国式现代化再燃“增长极”
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这次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一以贯之、一脉相承。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宝。近年来,我国在科技、经济、生态、文化等各个领域都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以科技领域为例,“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创新机制的引入,极大地激发了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使我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经济领域,通过“三去一降一补”等改革措施,我国传统产业得以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要推进能源、铁路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这些改革举措充分证明了改革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完善、文化体制的改革等,都使得我国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也彰显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成果。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进一步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这意味着我们的重大改革必须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同时也要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等举措,可以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方面的保障作用。
深化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新时代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必须持续攻坚、久久为功。经济体制改革作为牵引,应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突出重点、改革实效。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地相适应。这样的改革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和坚实的制度保障。
面向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改革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通过法治为改革提供稳定预期和长远保障。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必将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征程上勇立潮头、奋勇搏击,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局面。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同见证一个更加繁荣、更加美好、更加现代化的中国的崛起!(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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