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数据安全堤坝”,共护美好数字生活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公布和实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更有助于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有力打击数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之前由于针对个人、组织数据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的投机牟利者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用数据非法牟利抱以侥幸,致使个人、组织数据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某快递企业十几亿条个人信息在暗网被出售,某订票平台数百万条旅客信息在网上被交易,一度成为社会舆论焦点,引起社会公众焦虑。《条例》明确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禁止非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同时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风险报告、安全事件处置等义务,进一步夯实个人、组织数据安全保护基础。
《条例》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为网络运营者强化主体责任、保护个人及组织数据安全画出“红线”。对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明确了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要求。这就意味着上述各种主体收集个人、组织数据更加有章可循,例如确保公民个体对数据收集的知情选择权,且必须采取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收集;再例如,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者要加强公民隐私保护,对收集到的公民数据信息必须妥善保管,如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数据安全事故,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条例》为数据有序流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添加了“安全锁”。数字经济大潮势不可逆,网络数据与群众日常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要便捷,更要安全,保护个人、组织数据安全不容有失。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条例》明确鼓励网络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明确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提供便捷的方法和途径,支持公民个人行使合法权利。《条例》于明年正式实施,标志着国家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方面的法制建设跑出了“加速度”。
“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促成多方加快形成合力,推动《条例》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筑牢“数据安全堤坝”。作为新时代网民,在畅享网络“冲浪”快感同时,需及时提升个人数据安全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网络数据安全主管部门则将通过监管,引导网络数据运营者不能只注重经济效益,更应注重体现维护数据安全的社会责任;公共媒体强化普及数据安全常识,监督运营主体积极履责,共同打造良好的数据安全生态……齐心协力让“数据安全堤坝”筑得更紧、筑得更实,共同守护幸福美好的数字生活。(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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