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专题片制作的磋商公告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专题片《千帆之下》制作
1. 竞争性磋商范围: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专题片《千帆之下》制作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底前完成纪录片全部拍摄制作工作。
5.竞争性磋商控制价:人民币135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专题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策划选题、前期采编、素材拍摄、后期制作。要对“一带一路”相关历史、城市及人物进行拍摄,并按采购人的要求联合制作出3集纪录片,每集25分钟,包含部分前期拍摄、后期剪辑、片头包装及音乐音效合成。要求前期拍摄达到4K超高清标准,成片经达芬奇专业调色输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2020年至2022年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经营监管部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有单位公章)。
4.其他事项:如不能现场参与报名的,请将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有单位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uhailin.001@163.com。
5.磋商文件获取: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8:00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经营监管部909室
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30;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经营监管部909室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本次响应文件纸质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采购人: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453722或15161308733
1.各投标单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在开标开始前1日,请将投标文件的纸质版(密封)送至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8号,收件人:徐工,邮编:222000。若不能及时送达投标文件,责任自行承担。
3.开标日当天,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前往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直至开标结束。若不能及时参加开标,责任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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