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灌云县两家企业环保设施使用不到位
1-7月份,灌云县降尘量未达到市政府下达的6吨/月平方公里的考核目标,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开展“港城蓝”专项帮扶一号行动。帮扶组工作人员前往灌云县驻点督查一周,记者在跟随采访中,发现了一家窑厂将煤灰抛洒在物料大棚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还有一家食品公司正在使用本应淘汰的燃煤锅炉。
记者和帮扶组工作人员首先来到了东王集镇后河村村北东王集窑厂,看到窑厂的物料堆场虽然建了大棚,但还是有不少煤灰抛洒在大棚外,地面上覆盖了一层煤灰。
在督查过程中,记者和帮扶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正冒着黑烟的烟囱,随后,找到了这家江苏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看到锅炉房正在向外冒烟,门口露天堆放着煤灰。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企业的燃煤蒸汽锅炉正在运转,有大量的气体外溢,但是他们的废气处理设施却明显没有在运行。
当专业检测人员将pm2.5检测仪靠近锅炉时,检测数据数值飙升,远超出国家标准。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2吨的燃煤锅炉应当按照省、市要求,于2017年底前拆除,禁止使用。
针对这两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希望引起灌云县政府的重视,督促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提高站位、加强认识,尽早拿出整改方案。同时,进一步排查污染隐患,杜绝企业自欺欺人的现象再次发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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