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海上风电海事监管规定出台
记者从今天上午连云港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印发,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海上风电海事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江苏近海滩涂淤泥地质条件及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为海上风电布局和建设提供了优质条件。目前,连云港海事局辖区在建和已建风电场达到11个,其中建成运行发电的有6个。为了降低海上风电场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海上风电场建设运维期间海上交通秩序,保护通航水域环境,保障有关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连云港海事局制定出台了《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有24条,分为出海人员管理、作业船舶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管理三部分,具体内容涉及“人、船舶、设备、环境、管理”五个方面。办法实行海上风电人员分类管理,明确船员、海上风电作业人员及临时性出海人员等各类人员培训、取证和出海安全基本要求。要求建立出海人员登记、船舶准入、安全管理等制度,要求船舶遵守进出港报告规定,合理规划施工、运维路线,明确禁限航条件等。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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