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出炉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着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海洋经济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的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建设面积约148.5平方公里,包括大型综合性智慧港口片区、现代化国际合作物流园片区和滨海国际商贸生态宜居旅游新城片区三个片区。
《方案》明确,示范区建设需重点开展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深度合作、海洋服务业集聚发展、蓝色海湾综合发展、公共智慧海洋服务创新示范四项创新示范。第一个重点是开展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示范、共建共用国际物流合作平台示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多式联运示范。第二是开展物流产业多维发展示范、“一带一路”海洋文化旅游示范。三是重点开展“湾长制”综合管理示范、绿色低碳港口示范、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示范。此外,还包括公共智慧海洋服务创新示范重点开展示范区海洋经济统计直报示范、海洋公共信息服务示范。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9%。各海洋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集聚化趋势明显,产业集中度与海陆经济投入产出效率不断提升,重点区域开发成效明显,基本形成产业集聚、功能清晰、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空间新格局。
《连云港新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