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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新政28条”出台

2019-12-17 17:57:26

为加快连云港片区建设,营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我市围绕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建设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交流平台三大功能定位,突出差别化探索,凸显连云港特色,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28条政策措施将于2020年1月1日起试行。

《意见》围绕支持国际班列、多式联运、综合交通体系、口岸通关和近远洋航线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我市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亿元用于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开通跨境电商专线班列;实施港航地方行政事业性项目“零收费”等。

《意见》围绕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特色海洋产业发展,加快“中华药港”、东部城区、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制定了10条政策。我市将新增财力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相应区域,用于支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人才来连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00万元;新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企业缴纳税收市级留成部分返还相应区域,支持相应企业发展;支持引进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高端平台,给予资助。

同时,《意见》从支持“两基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制定了2条政策。将支持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两基地建设;组建“一带一路”企业法律服务团,开通出国手续办理绿色服务通道;建设国际执法连云港论坛、上合组织国际圆桌会议、连博会、农洽会、医药大会等五大交流载体。

《意见》还从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制定了11条政策。在人才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返还;符合条件技术人才零起点参评中级职称;生产制造企业弹性用工。土地方面,降低出让标准,减免增容土地出让价款等。在营商环境方面,我市建立企业需求征集平台和办理信息反馈制度,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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