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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连云区禁燃区内仍存在生活燃煤现象

2019-12-20 17:47:33

近日,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的“港城蓝”3号行动中,记者和帮扶组工作人员在连云区检查时发现,位于禁燃区内的居民仍存在生活燃煤现象,部分小饭店及服务场所锅炉改造滞后。

帮扶组先后走访了海州湾街道棠梨社区、云山街道李庄村和老君堂村,发现老旧小区及自建房居民使用燃煤取暖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位居民家里,记者和帮扶组工作人员看到,居民正在使用小煤炉取暖,而院内的角落里还存放着几百斤的燃煤。居民告诉工作人员,这些煤都是最近刚买的。

在连云区,帮扶组发现,除了居民取暖使用燃煤外,部分小饭店和服务场所也存在着燃煤现象。在其中一家小饭店,帮扶组工作人员看到,厨房灶台下方还放着少量备用散煤。

在交谈时,饭店老板表示,他们也很想使用清洁能源,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燃气管道没有通到他们所在的位置。导致他们只能用燃煤或者瓶装液化气,而使用瓶装液化气对于他们来讲,成本相对较高。

燃煤作为高污染燃料,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市禁燃区内是不允许售卖和使用的。连云区在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方面还需继续加大力度,疏堵结合,找到散煤来源,并推进公共设施及燃气管道建设,让居民早日用上清洁能源。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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