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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确定

2019-12-25 17:49:20

记者从昨天(12月24日)下午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16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85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3368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38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上年度的实际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及最高和最低缴存额每年调整一次。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19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0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至12%,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

此外,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同步实行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参照执行,缴存比例在10%至24%范围内确定。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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