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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01-12 18:34:2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2日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同生主席代表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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