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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居保和职工医保分别统一待遇标准

2020-01-20 18:19:51

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今天起,我市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380多万城乡居民将受益于此政策带来的利好。与之同步的是,今起我市统一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具体标准有升有降。

根据新政策,我市取消了原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只能选1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的限制,参保人员在市内门诊统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个统筹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在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方面,我市对原高血压准入标准进行调低,将高血压也纳入了门诊慢性病的准入标准。根据我市近期出台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对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用药范围、保障水平进行明确,切实减轻用药费用负担。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处负责人 王靖凯:对于众多肿瘤患者而言,抗癌药物价格高昂是其治疗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针对这一痛点,我市在新政策中明确特药继续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进行管理,特药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药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

根据新政策,统一后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都进行了调整提高。一个统筹年度内,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500 元。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超过起付标准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40%。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处负责人 王靖凯:在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方面,我市扩大了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与此同时,结合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我市对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也进行了调整。

在特药待遇方面,我市继续明确了特药按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将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由70%调整至75%。此外,我市对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待遇、家庭病床待遇、特殊病待遇以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进行了统一调整。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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