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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我们在行动》我市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共渡疫情难关

2020-02-08 18:42:27

2月7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坚定企业信心、共渡发展难关,有效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政策包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稳岗就业政策、强化重点企业扶持、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等5个方面,共22条。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个体定期定额户在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因防疫需要暂停经营活动的,可根据实际停业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在疫情期间如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至疫情结束,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政府管理物业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3个月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倡导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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