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记者今天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根据我市印发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意见,企业与学校联合制定培训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开发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总课时、课程课时、培养导师(教师)、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等。培训课程主要基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设置。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常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共同培养学徒。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培养期限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弹性安排学徒培训时间,为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学徒正常计发工资。同时,对参加学徒培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常婕:对于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我市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达到中级工水平的,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每人每年8000元。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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