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简化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记者今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对职工离职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进行简化,不再要求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减政便民”,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简化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的通知》,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本人未在本市就业也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并签订《退职销户承诺书》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不再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证明。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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