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位一体 实现四个全面》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去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两级空气质量“点位长”制度。明确10位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区级点位长”、46位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镇街级点位长”,进一步压实县区、镇街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职责。2019年,全市PM2.5浓度42微克/立方米,提前完成省“十三五”目标要求,全年有5个月PM2.5浓度达到历史最优。
孙青科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人:2019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开展“降尘治车”、“提质溯源”、“溯源增优”、“江河碧空”、“达标突围”、“港城蓝”帮扶等系列蓝天保卫行动,我市PM2.5年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实现同比下降2.3%年度目标任务。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市近岸海域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入海河流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均取得大幅提升。我市的湾长制工作机制在省内其他沿海城市推广。
王学连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我市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取得历史性突破。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全国排名靠前列第13,22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其中16个断面达到优类;15条入海河流水质大幅改善,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减少约70%。近岸海域水质大幅提升,首次实现6个国考点位平均水质优良比例100%。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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