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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警方破获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标本案 查获海龟标本56件

2020-08-02 18:20:36

绿海龟、玳瑁都是我国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日前,我市警方就破获了一起重大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时间回到2019年3月,云台山景区公安分局花果山景区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的时候,发现辖区内有一间店铺存在异常的情况。

云台山景区公安分局花果山景区派出所副所长 李杨:一家商铺在使用海龟标本,进行祈福牟利,然后我们委托了南京森林公安,进行了物种的鉴定,鉴定的结果是属于绿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云台山景区公安分局花果山景区派出所副所长 李杨:通过对王某的审查,王某自己交代,他从2017年开始,就开始经营网络平台,截至目前,他一共向24个省,80多个人,出售海龟标本200余只。

民警在审查中还了解到,王某非法销售的这些海龟主要包括绿海龟和玳瑁两个品种,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截止到今年6月,民警顺藤摸瓜,查明王某上家3人,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40名,查获海龟标本56件,其中最大的一件长度超过了1.1米,涉案金额达65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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