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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我市统一医疗救助政策 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08-11 18:42:52

记者今天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我市本月起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市医疗救助对象与救助标准,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全面小康。

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包括重点救助对象和拓展救助对象。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至6级伤残军人),困境儿童,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对象。拓展救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一个年度内,重点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为20万元,其中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为600元;拓展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为10万元。医疗救助限额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门诊及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100%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其他重点救助对象门诊及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75%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拓展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70%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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