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延长至年底
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我省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港城市民可以在今年继续享受相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今年3月份,我省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了帮助纳税人解决疫情造成的困难,税务部门决定将暂免征收的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延长至今年底。预计我省下半年将再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负近20亿元。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我市税务机关实行“申报即享受”方式,纳税人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快速完成免税办理。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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