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已罚915起!
10月份以来
连云港交警严查
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
逆行等违法行为
其中电动自行车未上号牌的违法行为
全市已处罚915起!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前期
连云港交警在市区
多个点位设置临时上牌点
免费为广大市民上牌
还未上牌的抓紧到以下地点申请牌照
否则会被交警处罚!
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携带车辆、合格证、身份证、购车发票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为了方便群众就近上牌,大家可以对照查询上牌点,就近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来源:连云港交警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