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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已罚915起!

2021-10-12 22:10:22

10月份以来

连云港交警严查

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

逆行等违法行为

其中电动自行车未上号牌的违法行为

全市已处罚91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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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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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连云港交警在市区

多个点位设置临时上牌点

免费为广大市民上牌

还未上牌的抓紧到以下地点申请牌照

否则会被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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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携带车辆、合格证、身份证、购车发票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为了方便群众就近上牌,大家可以对照查询上牌点,就近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来源: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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