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我市对部分特困行业企业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特困行业类别以及缓缴的险种范围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钦 :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我们人社部分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确保国家、省市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切实为企纾困。
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其中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同时,参保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提前结束缓缴,并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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