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对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
据了解,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渡过难关,无房职工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根据职工家庭成员人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限,在我市现行的2019年度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确定阶段性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一人户1200元/月、二人户180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2200元/月。调整后每月的提取上限一人户提高193元,二人户提高290元,三人及以上户提高354元。申请人能够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时间一年以内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金发票原件的,最高提取额度为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且不超过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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