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法庭协作联盟”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近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连云区人民法院徐圩新区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法庭协作联盟”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四家协作法庭紧扣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港区发展规划,结合自身职能优势,明确了各自司法服务保障的方向。各法庭将通过加强良性互动、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建立“商事+海事+环保+基建”领域权益一体化协同保障,形成立体、融合式品牌创建工作格局。合作框架协议还从建立组织联络机制、完善协作办案机制、构建立体保护机制、加强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强化联动宣传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约定。
“法庭协作联盟”还明确了协作办案和立体保护机制,并将在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强化联动宣传等方面进行协作与配合,不断扩大联盟在司法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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