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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的决议

2022-08-30 17:32:56

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连云港市历史悠久,城市格局与空间形态独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多样,2020年8月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依法编制《保护规划》,对于保持和延续“山海港城”的城市格局与风貌特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连云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规划》总体符合国家、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要求,历史文化脉络梳理清晰,指导思想明确,保护体系较为完善,规划措施恰当,对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具有较强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会议强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履行保护和管理的职责,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社会各方面要增强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名城保护全民参加的良好局面,推动《保护规划》的落实。

会议决定,同意市政府提请审议的《保护规划》,由市政府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批准。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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