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连云港市出台房地产交易活动!

从即日起到年底,将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市民通过报名登记等手续就可参加活动。
市房地产协会发布了《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连云港市房产展示交易中心的“房产超市”,市民可以通过参加活动在市区范围内将旧房置换为新房。活动流程分为四步:首先是报名登记,换购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其次是名录建立,房产超市将汇总信息,并发布新旧房源名录。
市房产展示交易中心总经理徐梓槊说,换购人在新房源名录中挑选房源,房产超市负责安排看房,或联系房地产企业安排看房。确定新房房源及价格后,换购人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旧房售出后,在办理转移登记前,出售资金应全额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在满足新房合同签订条件下,由房产超市向产权中心申请,将旧房出售资金拨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如果旧房未在约定时间内售出,换购人可以与房地产企业解除认购协议,房地产企业会无条件退还定金。记者了解到,有意参与此次活动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换购人,需要在8月15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房产超市服务台进行报名登记,并签订“以旧换新”协议。
编辑丨陈思
初审丨徐蓓蓓
复审丨段潇
终审丨刘超
来源丨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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