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巷尾看文明)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从去年的10月1号起,《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于市民文明养犬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市民对于养犬规定的执行情况如何呢?6月12号,市公安部门对市民文明养犬情况进行了巡查,一起去看看。
晚上7点,市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的民警们,先后在苍梧河滨花园、金秋情缘、玉龙花园等小区,展开了巡查行动。在巡查中,民警发现,大部分养狗市民都能做到拴绳遛狗,但是也有少数人这方面的意识不够强。在玉龙花园小区南门附近,市民陈女士在遛大型犬的时候竟然没有使用牵引绳,民警及时上前对她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制止。
民警告诉记者,按照《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或者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将记录在个人征信档案,影响个人信用评估。鉴于陈女士是第一次被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民警对她进行了劝导教育,陈女士也表示,以后一定会做到文明养犬。
本次巡查行动,民警共查获两起不文明养犬行为,民警对养犬市民进行了劝导,并耐心讲解了规范养犬的相关知识。在巡查中,记者发现,随着我市文明养犬宣传整治行动的力度不断加大,如今,一些港城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也正在逐步提高。
市民杨先生说以前,是没有这个意识,以前养狗一个是不牵绳,总觉得这个小狗不会咬人,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卫生意识,我们出来身上一定要多带点纸巾或者塑料袋,小狗拉臭臭,要随手把它抓掉。
为了加强犬只管理,减少涉犬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规范养犬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接下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养犬宣传整治行动,并在加强宣传、强化巡查和严格管控等方面下功夫。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吴朝华:我们在工作方法上,还是采取劝导,和广大的养犬爱好者进行交流,来说服,来规劝,尽量让广大养犬爱好者理解、支持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我们就是经过劝解、教育,你还是违反规定,那么我们也将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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