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惹来烦心事(2)双方各执一词 律师认为不应支付全额佣金
那么,到底情况是怎么样的?黄先生他们的中介费是否可以要回来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昨天上午,记者也来到了位于市区红沙路上的北京风光地产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先生家的房子正是委托他对外销售的,价格的确比市场价稍微低一点,但是还是处于正常的水平。
这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处理这笔房产业务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欺诈行为,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就已经明确了付款的方式,并不是七天内支付全款。
刘女士和中介公司各执一词,而房屋买卖合同方面也没有就支付房款的时间进行约定。那么,中介公司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的说法呢?
这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黄先生已经向他们缴纳了6000元的中介费和违约金。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也已经解除了,他们不认为在这单业务中他们有任何问题,所以这笔钱,他们是不会退还的。
随后,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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