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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留下城市记忆

2019-11-24 18:44:19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市文物保护部门对容易受损、尚未落实保护措施的文物实施重点保护,先后组织开展了一批不可移动文物的维修保护工程。

灌南县原机械厂旧址水塔建于上世纪60年代,于第三次文物普查时被公布为工业旧址,是反映灌南县近现代重要史迹的代表性建筑,属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由于年久失修,破损较为严重,经检测,水塔安全性严重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随时可能损毁。2018年7月,江苏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对旧址水塔进行抢救性保护,并且和省财政厅共同下达水塔文物保护专项经费80万元。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灌南县文物局委托了专业公司对水塔进行修复,由于年代久远,周围环境较为复杂,修复工作也多次协调后才得以进行。

据介绍,灌南不可移动文物点一共有82处,在县城有4个工业旧址,分别是机械厂,糖果厂,植物油厂,棉织厂,都是在灌南建县以后60年代初建的,其中灌南县机械厂旧址被认定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塔作为该文物组成部分,时代特征明显,为研究灌南县工业发展史提供了实物资料,灌南县文物部门也积极对这些文物进行保护。

目前,灌南县原机械厂旧址水塔已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张学瀚故居、延福观、云台山抗日石刻群等文保单位修缮工程正在组织实施;谢家洋房、甲子桥等6处文保单位维修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

《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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