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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 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

2019-11-30 18:30:41

11月26号,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拟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骑车带小孩六周岁以下要用安全座椅,生产企业必须生产国标车等等。那么,市民们对此又是怎么看的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江苏是电动车生产、使用大省,拥有3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年产1000余万辆,占全国年产量的三分之一。由于市场需求大,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迅速,很多生产厂家生产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对此,《草案》要求从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源头管理,对生产、销售、产品强制性认证、维修等源头环节实施监管。11月28日,记者在市区青年路电动车一条街上看到,除了新国标电动车正常销售以外,各类的踏板式电动车也被商家摆在了显眼的位置,不过,它们的名称已经有所不同了,现在叫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通过国家3C认证,可以悬挂蓝牌正常上路。

同时,江苏省还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等作了一系列便民服务和保障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拓宽登记渠道,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对此,记者也进行了随机采访,目前市区的电动车经销商,都已经对登记上牌等手续,实施全免费。

电动自行车也是有使用期限的,草案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拼装或者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于这项规定,大部分的市民,也都表示理解。

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成为很多家长的选择。但如果带的是六周岁以下的孩子,则可能需要配备安全座椅。不过,记者在市区部分幼儿园门口看到,大部分家长所骑的电动车并没有安装相关的安全座椅,而对于这项规定,广大家长也十分的理解和支持。

除此之外,草案还对电梯间、楼道充电,快递、外卖小哥不遵守交规、不符合新国标车辆上路时间等进行了规定,对此市民们也都表示了理解。


《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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