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起纠纷 交易过程需谨慎
龚先生家住海州区九龙城市乐园小区,2015年,他花11万元购买了一辆江淮厢式货车做运输生意。最近生意不景气他想转行,就联系了一家二手车商,想把货车卖了。
龚先生:二手车商和我一起,当天晚上试完车以后,把购车合同给签了,定金也交了38000元,然后把车子开走了。
收到定金的龚先生以为等车商将尾款打来,车辆过了户,这笔交易就结束了,可第二天让他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龚先生:车商说我车子有问题让我赔他钱,然后尾款也不付。那车子都是我自己开的,当时试了车也没发现问题,开回去以后,他跟我说这有问题、那有问题,又是事故车。
龚先生说,当时现场已经让二手车商查看了车辆情况,现在车商却以事故车为由,要求他对车辆存在的问题负责,这让龚先生难以理解。
龚先生:后来看了一下补充条款都是他写的,甲方保证乙方车辆无事故。后来我想想,小剐小蹭的也算事故,这个条款不应该出现在二手车交易里面,我觉得他应该支付我3500块钱余款。
龚先生表示,这两天对方已经将车辆过户,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对于这起纠纷,涉事的二手车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律师 何亮:我们认为在车辆过户这种情况之下,他再以所谓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啊,或者发生过事故这些理由向对方来主张索赔甚至尾款不付,我认为既没有合同的依据,也在法律上没有根据。在这里提醒广大观众,如果要有买卖二手车这种情况,首先是应该要签订一个相对条款完备的合同。第二个车辆进行交接的时候,应该进行一个审慎的审查义务,这样才能避免麻烦的发生。
《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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