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直播销售行为 这8类直播行为将被严查(视频)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络直播销售受到广泛推崇。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网络直播营销迅速发展成为重要的营销手段。女:但由于网络直播销售鱼龙混杂,很多消费者在网络直播中购买商品没有保障。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针对直播营销活动监管进行了说明。
近年来,以“直播带货”为主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新业态滋生了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针对“直播带货”乱象,一系列“行规”陆续出台。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即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并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范围和广告发布。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处处长 杨庆军:直播销售商品和服务范围需要合法,第二药品等特殊广告发布需要经过审查,第三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相关信息需要公示。
同时,该《意见》还要求要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涉及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等8大违法行为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处处长 杨庆军:一、电子商务的相关违法行为,第二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第三是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第四个是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第五个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第六是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第七是广告的违法行为,第八是价格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此新型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研判,对相关涉案主体及违法违规网络经营活动进行查处,并加大监管稽查力度,给予网络直播售假有力的打击。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处处长 杨庆军:消费者在直播购物当中发生消费纠纷,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特别是跟经营者之间的聊天记录和购物凭证,及时的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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