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打造美丽宜居城市 试点工作方案出台
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12月16日下午,市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我市将利用三年的时间,系统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各项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那么,这项工作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
海州区紫云公寓是建造于1995年的老小区,居民孙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这里已经住了8年多。在改造之前,紫云公寓的环境是脏乱差,墙壁破损,楼梯扶手老化严重,甚至很多楼道灯都不亮了。最让居民们感到糟心的是,小区之前还通过明沟进行排污,味道特别大。而在今年9月份小区完成改造以后,这里的环境完全变了样。
紫云公寓小区住户 孙女士:楼道里面也有灯了,原来没有灯,给我们家老年人和小孩带来很多不方便,现在小孩下楼都很方便,大人小孩晚上没事也可以出来散散步啊,玩玩什么的,都非常好。
像这样的环境“蝶变”,如今,正在很多老旧小区上演。近年来,我市住建部门不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分类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一区一策”分期实施,对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整治,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社区服务,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卫生。
改善住房条件,是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的前提。根据市住建局公布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将按照“三美协同、三居递进、三城与共”的美丽宜居城市发展目标,利用2020年到2022年三年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试点工作,推进7类共109个建设项目建设,系统探索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内涵、标准、方法和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从住房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塑造海滨城市特色、举办多元文化活动、突出地域特色和构建现代高效管理体系六个方面,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整体布局和规划,通过各类重点试点项目,系统、有序、高质量实施,建成更多可观可感、人民满意的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实现自然、人、城市和谐共处,人民群众从“安居”到“适居”再到“乐居”,打造健康、魅力、永续的美丽宜居海滨城市。
《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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