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批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人岗相应、择优聘用原则
招录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7名。主要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工作。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工作。
2.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
3.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本人,或其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企业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本人或近亲属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的;
(6)具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邮箱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用户名:zjfyzzc1@163.com,密码123456@)。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退伍证、2寸照片电子版发至sfyzz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5日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测试
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男:1000米,俯卧撑;女:800米,仰卧起坐。
(三)面试
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考试。
(四)体检
按规定统一组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院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18—85295013
监督电话:0518—85295136
编辑丨陈思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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