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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后首张罚单

2021-08-04 16:34:14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自7月份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新《规定》的宣传,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但是,总有人喜欢“以身试法”,这不,8月2号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就开出了《规定》施行后我市的首张罚单!


8月2号晚上7点,海州区消防、公安、物业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海州区部分高层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一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巨龙路的天顺国际花园小区。执法人员首先来到9号楼,采用逐层查看的方式一一检查。当执法人员来到3楼的时候,在消防通道处发现了一辆电动车。通过挨家敲门寻找,执法人员找到了车主。


车主:现在推下去,马上推下去,这块坏的了,正好在楼上,家里有点事,我知道我错了。

在8号楼14层,执法人员在消防通道内发现了一辆玩具电动车。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玩具电动车内有大功率电池,它的危险性与电动车相同,因此也不能随意停放在消防通道内。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包龙庆:儿童玩具也是用电池来驱动的,和电动车自行车是一样的,一旦发生火灾,电池会形成大量烟雾,并且还会爆炸,产生有毒气体,对人体会产生很大的危险,人吸入后很快会昏迷致死。

由于找不到玩具车的车主,执法人员将玩具车带离了现场。除了检查电动车,消防执法人员还重点检查了高层建筑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另一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对新孔路上的一家高层建筑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由物业公司代管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这家物业公司被处罚人民币2000元。记者了解到,这也是《规定》8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2号晚上的检查历时1个小时,3个检查组随机检查了3个小区共计10栋居民楼,发现消防违法行为15起,其中大部分都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消防通道内。经过教育后,车主都主动进行了整改。3起经营性单位因为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守或者值班人员不足被处以行政处罚。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包龙庆: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的是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对以上违法行为我们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处罚,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今后电动车自行车违规上楼,违规在高层建筑,公共走道、疏散楼梯间充电和停放的,不但会违法而且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


记者丨焦薇圩 骆帅

编辑丨陈思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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