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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禁燃禁放!海州公安以案示警!

2022-01-26 16:00:58

岁尾寒冬,年味渐浓。

在甜甜的灶糖香气里,

我们迎来了传统佳节——小年,

奏响大年的序曲,预热新年的温度,

一个福字,两副春联几张窗花,

浓浓年味起,滚滚好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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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春节,大家是不是已经想好了庆祝方式?

但是注意了,这件事一定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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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州公安分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021年12月27日,新坝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董某利。经查,2021年12月10日,董某利在新坝镇一批发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88箱,后董某利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2年1月7日,朐阳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经查,王某某2022年1月6日在海州区秦东门大街一方山水小区一车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6箱,后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2年1月18日,路南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李某。经查,李某在海州区通灌南路37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2年1月19日,浦南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梁某军。经查,梁某军在海州区草舍村一超市门前铁皮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6件。目前,梁某军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2年1月19日,板浦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梅某杰。经查,梅俊杰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海州区板浦镇市场路一喜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该人已被依法拘留5日。



2022年1月19日,包庄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季某根。经查,季某根在海州区岗埠农场振兴路一废弃养鸡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季某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2年1月19日,浦西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鞭炮违法行为人尚某生。经查,尚某生在海州区小康路197号非法存储鞭炮(20盘好运来、23箱开门红、15箱闪光炮、12箱吉祥如意、8箱啄木鸟、5箱惊天雷)。目前,尚某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2年1月21日,板浦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人谭某刚。经查,谭某刚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海州区板浦镇中正街正中路其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目前,谭某刚已被依法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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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浦西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人李某红。经查,李某红在海州区惠山路一佛香店非法存储鞭炮(32箱满堂红震鞭王、40盘吉祥如意、8箱吉祥如意礼花、4箱财福临门、22箱小烟花、45个皇家礼炮、7箱小黄人、15个富贵花开)。目前,李某红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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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板浦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赵某玉。经查,赵某玉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7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赵某玉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禁售!禁燃!禁放! 

小编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减少环境污染 ,杜绝安全隐患 ,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共同守护美丽海州!



编辑丨陈思

来源丨FM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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