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本月底落实到位
近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全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作了明确规定。我市根据文件精神,将于本月底完成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参与本轮基本养老金调整。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办法的框架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与去年保持一致。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7元,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而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则体现出长缴多得的原则。
同时,继续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1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
编辑丨陈思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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