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探店”遵守规范 避免消费者“踩坑”
出去找饭店吃饭,很多人都会选择一些短视频博主的探店视频作为参考,由于博主和商家都获利,探店博主也越来越多了。不过有一些博主的推荐频频让消费者“踩坑”,让消费者苦不堪言,甚至有理说不清。
探店视频非常多,但是越来越多的博主做探店视频,会涉及金钱利益,忽视了口碑。日前,南通一名探店博主吃完饭后逃单,被店员发现后,该博主解释称店员没提醒他买单。还有的探店博主,在吃饭前提出给商家拍视频,希望商家不收餐饮费或给广告费,那么这类涉及到金钱利益的探店,真实性有多少呢?
律师表示,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探店博主收取店家相应的宣传费,或者变相收取宣传费之后,其做的推荐行为,可以视为一种广告宣传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主是应当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的,不得做出一些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这样一些广告行为。也就是说,收取利益的探店博主可以称为广告代言人,要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拍摄的菜品、服务、优惠等要保证真实性,另外,应当显著标注是“广告”,方便消费者清楚辨认。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消费的和探店的不一致,如何维权呢?律师表示,消费者可以固定相应的证据,比如商家或者探店的博主发布的这些视频,可以通过公证或者及时录屏、截图这样一个方式来进行证据的保存,同时的话也可以通过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谈话记录等这样一个方式来保存相应的证据。之后可以将这些相关的证据提交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进行相应的诉讼。
那么,商家如果希望和探店博主合作,或者是遇到探店博主主动上门要求合作的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建议博主和店家签订书面的协议,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等,在出现具体的纠纷的时候,可以依据协议来解决相应的一个争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
编辑丨陈思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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