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摘得“金字招牌”!连云港国家级海洋牧场向海筑“粮仓”
2022年1月13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七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连云港市秦山岛东部海域3.58平方公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获批,为本批次名单中江苏省唯一。这是继2015年海州湾海洋牧场示范区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后,连云港市在海域生态修复及海洋渔业发展方面摘得的又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
生态修复 筑建“海底粮仓”
“现在就进入了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区,这里是全省第一个公益性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就像是在海底搞基建,给鱼类造房子。将人造的鱼礁投入海底,上面附着的藻类、贝类是海洋生物链最底层的食物。”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张硕教授介绍。
在这片100多平方公里的海域上,海洋牧场已投入建礁资金1.2亿元,投放各种鱼礁39万空m3,形成人工鱼礁群100多处。
2003至2015年,海州湾海洋牧场区以投放大型资源保护型鱼礁为主,鱼礁布局上实行“核心与四周,集中与分散”投放相结合的策略,形成 “保护+增殖”型鱼礁组合模式,有效阻止拖网渔船进入,为海洋生物生存环境扎起坚实的人工“围栏”,170多平方公里海洋牧场养护区初具规模。
多业态结合 融合发展双赢
海洋牧场建设坚持人工增殖放流与人工鱼礁建设相结合,科学选定增殖放流品种,不断加大增殖放流的实施力度。近年来,累计投入放流资金5000余万元,增殖放流总量达到60多亿单位,品种包括了中国对虾、梭子蟹、黑鲷、鲍鱼等。形成以中国对虾为主,鱼、蟹、贝为辅的增殖放流新格局,幼体资源得以补充,促进了渔业种群资源恢复,为海洋牧场发展奠定了基础。
首创立法 依法加强牧场管理
海洋牧场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拓展和有效配置渔业发展空间,优化海洋渔业产业布局,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有效举措。积极推动海洋牧场建设立法,2017年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成为连云港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海洋牧场地方性法规,为海洋牧场的建设、开发与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
耕海牧渔 见证海洋渔业发展
海洋牧场建设成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捕鱼人逐渐变成护鱼人,海洋保护意识和渔业资源养护意识深入人心,渔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渔民的自觉行动。
向海而生的连云港正向海筑粮仓。从养护型到增殖型,再到休闲型,海州湾海洋牧场管理和建设加快实现三级跳跃,广袤海洋正变为“蓝色粮仓”。深耕碧海,渔歌高唱。海州湾海洋牧场展现出最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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